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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起元对我展开猛烈攻势,我也在一个晚上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那天,他哭的像个孩子说「肖肖,我终于追到你了,我会对你好的。」

毕业后,我们顺理成章的同居,我成了一名网络小说作家,他做了一个公司的安全顾问。

我曾经以为我们会一直走下去。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回家越来越晚,说是工作繁忙要加班。

我当时也因为第一本小说的情节发展焦头烂额,我们之间的交流渐渐的变少了。

完结后,我亲自下厨做了一桌菜,用来庆祝我的第一本小说终于完结。

那一晚之后,我和郑起元好像又回到了热恋期。

不过,现在想来,极有可能他们从那时就勾搭到一起了,郑起元那样只是出于愧疚。

思绪回拢,既然老天让我重生一次,应该也是觉得我死的太冤枉,让我回来复仇。

走到餐厅,桌上放着一杯牛奶和一个三明治,旁边还有一张便签

「肖肖终于醒了,吃完早饭再去写吧。

中午不要点外卖了,冰箱里有我昨晚包的饺子,煮一煮就可以吃了」

最后还画了一个笑脸。

以前就是这样,我起床晚,郑起元就会做好早餐放在桌上。

可现在让我觉得恶心。

不过,浪费粮食可是不好的行为,既然做了,不吃白不吃。

我坐到桌边,一边吃一边翻看手机,看有没有什么好的素材可以写进小说里。

吃完早餐后,我加急的同城送也到了。

打开包裹,里面是一个小型摄像头。

我将摄像头放在我书架的最顶层,用书稍微遮掩一下,从外表完全看不出有个摄像头。

平时我和郑起元都是一人一个桌子的,桌子上也有一个书架。

他也从来不会乱翻我的书,而且最上层放的都是不常用的书,所有我完全不担心摄像头会被发现。

我可做了不只一手的准备,我还准备了后手。

如果这辈子柳蓉和郑起元不动歪心思的话,就不会出任何问题。

之后,我坐在摄像头前开始构思,以摄像头的角度能完完整整的录下我写字的全过程。

我喜欢先在本子上写下文章再扫描上传到电脑。

因为我觉得纸质书写的感觉是无法替代的,写起来更加有灵感。

但是我喜欢隔几天再一起上传,想来前世柳蓉就是利用了这个时间差。

这辈子我可不会再给她任何污蔑我的机会。

有了前世的经验,写起来顺畅多了。

我时不时停下,对文章删删改改,仔细打磨语句。

3

等到我感到饥饿停下的时候才发现天已经快黑了。

我看了眼手机,已经六点了,有几个人给我发消息。

一个是我的编辑小明

「茄子大大,新书怎么样了,什么时候可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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