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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缓地吐出两个字。

天空似乎又暗了几分,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我要和她做朋友。

好朋友。

回到家,意外的没有听见别的声音,很安静,那种气氛让人不寒而栗。

那个男人第一次安静地坐在那吃着一碗面,她看着他,满眼的情意。

“我们离婚了。”缓慢的语气却让她流出了眼泪。

妈妈爱他,很爱很爱他。

记得以前的他也是爱她的,邻居总会羡慕地看着他们。后来他有了外遇,那个女人比他小二十岁。

我笑着问那个男人:“你会不会和那个女人结婚?”

“会。”

肯定的回答又让妈妈的眼泪流了下来。

“晨晨,爸爸对不起你。”愧疚的语气像真的一样。

像是听见最好笑的笑话一般,我哈哈大笑。

“任翔,你这样对我和妈妈,你没有良心。”

(选自任晓晨日记)

01

我叫叶理。

我唯一的好朋友,任晓晨。我喜欢她,只因为她对我说的那句话:

我叫任晓晨,很高兴认识你。

看,喜欢一个人是多么的简单,简单到变成一种固执。即使后来我们都回不去从前,可这种执着却一直残存在我内心的最深处。我仍虔诚的相信,我对任晓晨的初心,干净的近乎一张白纸。

任晓晨很漂亮,成绩又好。她会对每一个人微笑,即使我知道她的笑意并未抵到眼底。她笑得时候嘴角扯一个弧度,标准的中国式笑不露齿淑女笑。

我有一个癖好——削铅笔。

我喜欢削铅笔,喜欢尖锐的铅笔尖,看着那些铅笔,我会觉得很安心。对于这个癖好的来历就要深究到七年前的的一个夜晚。

当然,这种童年阴影顶多算个不愉快的小插曲,我的成长大体上还是很和谐的。它对我的心理并没产生多大扭曲,这点我归功于我无比强大的小宇宙。

任晓晨告诉我她喜欢夏亦泽的时候我正站在教学楼的天台看着星空。任晓晨满眼的温柔,这是爱情的力量,同样的表情我在姐姐的脸上也看见过。

照片里的夏亦泽微笑着,棱角分明的脸,说实话,他长得很好看。

那张照片,是任晓晨的手机墙纸。

02

通往教学楼天台的台阶因为年久失修,显得摇摇欲坠。因为学校的禁止,去天台的学生寥寥无几。

可我喜欢天台,喜欢在天台上看墨色天幕里的漫天繁星。

拿了一罐汽水准备去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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