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方律师无视法律条文的恶劣行为。
第二,原告方恶意污蔑我方当事人实施校园霸凌,引发了广泛社会舆论,对我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极大损害。因此,我方要求原告方赔偿六十万元。诉讼请求陈述完毕,现在,请原告方出示具有相关性的法律事实依据。”
审判长点了点头,看向苏逸:“在出示证据前,原告律师,你申请让你的当事人描述受霸凌过程,现在可以开始了。”
张平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他们威胁我去做各种危险的事。比如,让我从高处跳下去,我求他们放过我,他们根本不听。还拿我喜欢的女生吴家威胁我,说我要是不跳,就把吴家抓来跳。我没办法,只能跳。他们还嘲笑我,说我穷,父母没本事,所以欺负我也不会有惩罚。有一次,他们逼我自己在身上弄个伤口,我不肯,他们就威胁要找上门,我只能照做……”
“对,就是这样,他们点头同意,还逼我跳楼。甚至把啤酒瓶摔碎,让我在碎片上爬 。” 张平情绪激动,声音颤抖着向审判长诉说。
苏逸紧接着说道:“审判长,从我方当事人张平的陈述中不难看出,被告方叶凌、陈路、赵晨三人多次对他进行威胁,这些行为已然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法庭内一阵交头接耳,有人小声嘀咕:“这苏律师,不会是照着上一任律师的稿子念吧?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先看看,说不定还有后招。”
“审判长,接下来,请允许我出示有关被告方抢劫罪的犯罪证据。” 苏逸说着,呈上一段录像,“这段录像记录了被告方实施抢劫行为的全过程。当时,叶凌三人明目张胆地抢走我一包价值三十元的香烟。不管从哪个法律角度判定,他们的行为都构成抢劫罪。”
王律师立刻反驳:“审判长,这根本算不上抢劫罪。充其量就是侵占,况且金额微不足道。再说,这香烟包装已拆封,根本无法证实其实际价值。”
苏逸不为所动,回应道:“审判长,我的陈述到此为止。这是我给被告方的最后机会。”
审判长宣布:“原告方已提交相关证据,被告方委托律师可查看证据,如有异议,可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