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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她结婚那天起,我就想好了。

无论这场婚姻是阴谋也好,计策也罢,只要嫁给我,她江菲就是我的妻。

因为我始终忘不了那个在严严寒冬里在医疗队的车上高高举起的通红小手。

忘不了那个瘦小但温暖的身躯。

我知道父母被下放后,她吃了很多苦。

她参加了去黑省的医疗队,不是因为她高风亮节,而是她作为资本家小姐只能轮到这种苦差事。

我也知道,就算那天守车的不是我,她也会像那天那么做。

可我说过,要对她负责。

婚礼那天,我说过要照顾她一辈子。

军人,一诺千金,为国,为家,也为她。

婚后,我从未让她做过一天的家务,因为她的手那么细嫩,我不忍心。

我每个月都给她买一件最新款的布拉吉,因为她爱美,我也爱看。

我把所有的钱都交给她,她说这样活着才有底气。

那些从前给她白眼的人,如今知道她做了军官太太,全都对她另眼相看。

慢慢的,她在我的呵护下,逐渐变得自信活泼。

像一朵娇艳的玫瑰,在阳光下散发着幽香。

可我马上就要不在了,没有了军官太太的身份,没有了钱,也没有我护着她,

她很快就会被下放到农村。

在那里,她是活不成的。

所以,她必须学会自保,远离顾成浩那个纨绔子弟。

3.

听到我大难不死活下来的消息时,江菲也是高兴的。

或许是庆幸自己的护身符还在。

来医院接我时,她面颊带泪。

“陆墨城,我还以为你死了。”

“呜呜呜。”

她伏在我的肩头,泪水浸湿了军装,留下一滩不规则的印记。

我抬手,虽迟疑了一下,却还是摸了摸她的头。

“放心,暂时死不了。”

我压了压心底的酸涩,暂时死不了,但也快了。

江菲没听出我话里的意思,她松了口气抬头,抹了抹眼泪。

“我就知道你命硬。”

“走,跟我回家。”

她的护身符,保住了。

我不在家的这段时间,家里乱的像猪窝。

江菲一脸娇气的撅嘴看我,“你也知道,我不会做家务的……”

“以前家里都有佣人,现在没有了,你又不在……”

她白嫩如葱的手指不安的来回搅动,面容娇艳的像含苞待放的玫瑰。

我下意识的就要伸手去收拾。

可抬起的手却忽然僵在了半空。

我心硬了硬,挺直了腰板,忽然一反常态严厉的看向了江菲。

“你不收拾,顾成浩怎么不来帮忙?”

江菲原本娇嫩的脸忽然红了,瞪着眼睛看我。

“成浩哥的手是拿笔的,怎么可能干这种粗活?”

我闻言,不由心尖一紧。

他不是干粗活的,难道我就是了?

我闭了闭眼,不想在最后7天还计较这些。

压低了嗓音,我故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冷血无情。

“既然他做不了,那就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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