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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藏在干裂沙漠里的小草芽儿开始破土而出了!

我以前很喜欢唱歌。

2.

十二岁的时候,机缘巧合下,我遇到了一个在街上卖唱的老师。

他说他是来感受生活的,寻找灵感的。

他说我嗓音条件特别好,想带我去系统的学唱歌。

但是学费要两千。

我妈觉得太贵了,她还得给我哥买那个五千块的新版游戏机。

她可没钱。

我忘不了老师遗憾的眼神和苦口婆心。

其实。

我妈也很难过,很自责。

第二天早上,在我起床后递上了杯温水。

我看了看正在喝牛奶的哥哥。

又看了看我妈手里的水杯。

她不耐烦的往我手里一塞,“赶紧的,别给脸不要脸,全部必须喝掉。”

我心里又惊又喜。

我怎么也是我妈身上掉下来的肉,她还是心疼的。

我当然把水喝光了。

可没多会儿嗓子就疼了起来。

我疼的哭。

我妈听的烦,她薅着我的头发,指着鼻子骂我!

“你二婶子说了!

女孩子出了门就学野了,你学野不就去找野男人,不要这个家了。

林小草,你就这么贱!

你天天想男人!你就给我死这个家里。”

我吓得不敢多说,也说不出什么。

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我不找男人。

我妈又不乐意了呢?

……

“吧嗒”一声。

有汗珠子砸在了广告纸上。

我赶紧抹掉。

指甲掐进手心里,我努力做着决定。

“林小草!林小草啊林小草!你是死过一次的人了。

你吃过很多苦。

可你得吃值得的苦。”

我把广告纸上的褶皱抚平,规规矩矩的折起来,小心翼翼的揣进口袋。

然后。

我把脚趾往鞋里塞了塞。

回过头,大踏步朝相反的方向去。

省城我可是去过的。

有一年暑假,我哥他们学校说暑假大家可以出去长长见识,拍张全家福,英语课上练习对话。

真好,我爸妈和哥哥同意我去。

他们一早就坐车走了。

到地方才发现我没去。

学校里知道谁家有几口人。

我们家四口,差一个,他们怕我哥的作业不完整。

只能等我。

其实,我也一早起来了。

就是着急出门的时候被那杂物间的破桌子上的钉子勾住了衣服。

我就这么一件体面的衣服。

但是我又怕我妈他们等着急。

一拉一扯,桌子倒了,连带着堆在上面的板凳都砸了下来。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也没敢去医院。

扯了块卫生纸,糊着脑袋上的伤口出了门。

门外早就没人了。

我妈打来电话问我死了吗?

死了他们就是三口人,全家福就可以拍了。

没死就赶紧滚去省城。

省城哪里能滚着去啊,那到地方成啥了,不体面。

我腿儿着去的。

一天一夜。

到地方后,我都觉得我活下来命可真大。

挨了我爸三脚,疼的龇牙咧嘴的。

嘿嘿,还是站在最角落里和他们拍了全家福。

……

那个时候我12岁,现在我18。

个子高了,人瘦了,走起来肯定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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