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定不辱使命!”
刚要起身时,一只脚带着凶猛的灵力狠狠踩在他的背上,整个人狼狈的贴在地上,耳边传来一声轻语。
“张元春,只有做好了事情才能有奖励,你这次能有,那是本尊觉得你还有用,放你一次罢了。下次再失手,你就不用回来了,死在外面,不要回来脏了我的地方!”
“…是!”
背上的威压终于移开,张元春白着一张脸,沉默的捡起地上的银票。
上元丹一百两一枚,一枚可以管三个月,这笔钱,可以让娘再活两年了。
自这次失败后,张元春不会再轻易的宣教,而是先让人在镇子上张贴告示,再花钱四处让人宣传一番,最后,他再以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出现。
实施了几次这样的套路,竟真的有百姓相信,愿意跟他走。
转眼三年过去,张元春已经不再是独身一人,他如今已经是专门负责外出任务的大弟子,带着十余人奔赴着一个个教化不足的落后山村。
张元春也终于知道,所谓的修仙之法是什么,以及霖城的秘密。
张元春什么都没说,依旧按照仙尊的指示而行,甚至,他还会刻意对那些跟随他的人隐瞒。
灵启三百三十年,十年一度的宗门大选很快来临。
张元春带着人亲自将二百名寻常百姓一路护送至霖城,返回宗门时,大选刚刚结束。
灵台上,一对俊男美女并肩而立。
张元春站在人群中,听着前面一个人的讲解。
“这两人…得算这个!”
那人伸出拇指晃了晃,“咱们宗五个掌门亲自认证,属实是百年难遇的顶级天才!一个满级火灵根,一个…天生就拥有绝对零域的冰灵根,啧啧,真是天赋异禀啊!”
听完解释,张元春再度看向灵台正中的两人,明亮的阳光洒下,仿佛也只是在为他俩增添一抹光芒罢了。
精致的容貌,超绝的天赋,出众的家世,他俩仿佛生来就该是这个世界的主宰,高傲的眼神睥睨的扫过台下。
仿佛台下的人,在他们眼中只是不值一提的芸芸众生。
张元春莫名觉得有些羞愧,好像在他们面前,他就像那阴暗角落里的爬虫,突然被炙热的阳光照射,瞬间无所遁形一般的慌乱不堪。
张元春悄悄从人群中退下, 回到屋子,将自己这些年来攒的所有钱细细清点。
足足一百万两的银票,足够他娘吃很久的药了。
再做一次任务他就收手,然后向仙尊请辞,离开宗门。
5.
然而三个月后,仙尊却指派张元春陪徐知言与李婉禾一起去荒渊秘境历练。
明说陪同,私下却对张元春所说,“即便你豁出性命,也得给我保他们性命无虞,做到的话,本尊会答应你一个请求…”
临出发前,一只精巧的纸鹤扑扇着翅膀飞来,徐知言伸手去接,纸鹤缓缓消散,一枚晶莹剔透的玉佩落在手心。
上面雕刻着两条首尾相连的鲤鱼,日光映照下,鱼尾处一丝红光隐隐闪动,那是仙尊的一滴指尖血,若是遇险,在滴血可以挡住一次三百年以下的妖兽攻击。
张元春眼巴巴的看着徐知言将玉佩收起,沉着脸说道,“走吧。”
原本危险重重的荒渊,这一次竟然出奇的安全,一路上,连只上百年的妖兽都没见到一只。
张元春突然想到自己当初的想法,难不成这俩货还真是天选之子不成?
惊才绝艳,好运连连,连危险都躲着他们二人??
想到自己第一次进荒渊时,被蛇咬,被毒蜂蛰,一脚踩空掉下山洞,还没有一个人救。
被一只三百年的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