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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贫穷女大。

捡到了一条比人还大的德牧。

为了养它,某天打工过劳,病倒在沙发上。

监控录下德牧笨拙叼着被子盖在我身上,接着是纸巾、水、食物、药,甚至是......姨妈巾。

上传网络后,火了。

【谁说建国后不许成精?】

【我认识它,考研的时候就坐我旁边。】

【当妈妈说,不婚不孕老了之后谁照顾你时,请看VCR】

后来,德牧变成了一个黑皮大帅哥,咬着我的耳朵说:“我可以照顾你。”

1

我救了一只德牧。

这是大二刚放暑假时的事。

在回家的路上,我四处张望有没有招暑假工的店家。

大概是心有灵犀,和正蹲在狗肉馆门口的德牧对视上了。

它被拴在店前,湿漉漉的目光望着我,随着脑袋的晃动,右耳两个耳环发出细微的声响,可怜兮兮的。

狗肉馆的活狗,想来是活不了多久。

但我没打算管,因为我太穷了,自顾不暇。

爸妈在我小时候就离婚了,我判给了我妈,我妈靠月薪三千的洗碗工资把我拉扯大,活着是没问题,但读书够呛。

我必须在寒暑假以及周末去打工,顺便借一些钱,才能够上学费和伙食费。

现在的我没有能力去为同情心买单。

我忽视了它的视线,目不斜视地往前走。

“汪。”

我脚步顿住,又咬牙继续往前走。

人各有命,狗也是一样,不管不管。

“嘤嘤嘤。”德牧可怜低吟。

余光瞥见它的脑袋垂了下来。

可恶,拿这小玩意考验干部的决心!

我内心疯狂挣扎,仰天咆哮,最后败下阵来。

脚尖一转,走向了狗肉店。

见我回头,德牧猛地从地上坐起,眼睛亮晶晶地望着我,尾巴摇成了螺旋桨,脑袋还亲昵地蹭我的腿。

暖呼呼毛茸茸的,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小东西真会讨好人。

我猛地撸一把它的脑袋,手感不错。

恻隐之心一动,人就完了。

我热血上头,把店里坐着打苍蝇的老板叫了出来。

这才发现大中午的,店里竟没客人。

就说了吃狗肉遭报应,我心下腹诽。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而且国内根本没有正规供应狗肉的机构,出现在狗肉馆的狗大多都是偷的宠物狗,宠物狗对主人来说,已算是亲人,吃狗肉,可不是报应嘛。

我对店家说,这是我丢的狗,我要带走。

店家让我证明。

我一脸难色地看着德牧,这回命运可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了。

我冲着德牧说:“坐下。”

德牧似乎明白发生了什么,听见我的指令乖乖坐下,接着是握手,转圈,跳跃,一一照做,做完摇着尾巴蹭我,讨要奖赏似的。

我挠了挠它的脑袋,它舒服地眯起了眼睛,鬼迷日眼的,可爱。

店家不信邪,也上前指挥,德牧却连一个眼神也不给他。

“哼,就算你是它的主人又怎样,我花了钱买的东西就是我的,什么狗屁主人,老子不认。”

我很平静,当即表示报警且举报到市场监管部门,市面上卖狗肉的大多无检疫证明,一举报一个准。

店家立刻软了,让我给两百把狗带走。

我掏出衣袋里一沓散钱,数了数,一百八十一块六毛,递给老板。

这是我未来半个月的伙食费。

“就这么多了。”我说。

老板一言难尽地看着我,赶瘟神似的把狗绳扔给了我。

2

我把狗带回了家。

一路上,它不停在我腿边转,又用毛茸茸的脑袋拱我。

我叹了口气,对未来的日子感到忧伤。

不仅是钱的问题,还因为我妈不喜欢狗。

小时候,我也捡过一只狗,是一只黑黄黑黄的小狗,跟面前这只有点像。

带回家的时候,我妈很不开心,骂我自己都要养不活了还养狗,然后趁着我上学,偷偷把狗扔了,还骗我说它自己跑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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