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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从业生涯见到过最完美的犯罪案件!

各种证据指向凶手,但他最终还是被判处无罪。

凶手甚至嚣张的告诉警察:「你们这些所谓的证据,不过是以我为嫌疑人做出的有罪推理而已,并不能证明什么!」

可所有的人都知道,是他,杀害了自己的妻子!

1.

我是一名记者。

当我第一次见到被害人尸体时,我迅速拍下了照片。

这是一个普通的女性,当被警察从土里挖出来时,可以很明显的看到脖子上的勒痕。

报案人是一位拾荒老人。

如下是他的原话:「我在马路上坐着,然后不远处的土地上,有个东西一金光闪闪的,我过去一看是一只手,我吓坏了,赶紧边跑边喊:死了人。」

据后来警方的解释,老人看见的闪光物,是被害人手上的戒指。

案发第一时间,警方立刻调查了被害人的身份,以及人际关系。

死者名叫:陆娟,年龄四十五岁。

在通知家属后,由于陆娟的父母远在外省,一时半会赶不来。最先来的是她的老公:张辉。

我第一次看见张辉时,一个普普通通老实巴交的中年男子,但他的脸上丝毫没有对于妻子死亡这一消息的悲痛,相反表现的十分冷静。

这引起了我的好奇。

后来我采访张辉,对于他的这一表现,表示不太理解,他笑着告诉我:「不是说我哭了,才能证明我悲伤啊。」

2.

由于出现了人命,警方立刻成立了专案组,并且迅速逮捕了张辉。

张辉告诉我,警察在冲进他家里时,他正在为儿子做饭。

当时门是被暴力破开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便被按倒在地上。

他恳求警察,让自己为儿子做完这顿饭,但是警察没有允许,直接将自己扣押。

他记得很清楚,他当时在车的后排坐着,副驾驶上的一个胖警察伸手掐着自己的脖子:

「说,是不是你杀害了陆娟。」

尽管自己摇头表示否认,但对方还一直在强调是自己杀害了妻子。

提起这段回忆,张辉显得有些无奈和激动,表示警方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自己杀害了妻子,却对自己采取暴力手段。

而警方这边也不是平白无故冤枉张辉,法医的尸检报告上显示,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3天前。

而恰好警察走访死者生前居住的小区,从邻居口中得知,3天前,张辉与妻子发生了剧烈的争吵。

当时邻居纷纷出来劝阻,可张辉不但谢绝了邻居们的好意,更是扬言,谁要是在旁边看戏,就拿刀砍了谁。

并且警方询问,张辉那天和妻子吵完架,去了哪里,可他的回答却是:「因为和她吵了一架,儿子一整天都没吃饭,他一直在家里给儿子做饭,哪里也没去。」

张辉的儿子是个严重的自闭症患者,并双腿残疾,警方并未从他那里得到任何有用信息。

但这时个警方通过排查小区大门口唯一的监控发现,事发当天张辉的面包车,明明开出过小区,而回来的时间却在次日凌晨。

很明显,张辉撒谎了。

3.

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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