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data-fanqie-type="pay_tag">
傅斯彦眨眼:“原版台词好像不是这个。”
我:“你管那么多,《白雪公主》故事书都有几百个版本呢,我改个台词怎么了。”
“也是,”傅斯彦笑着,迎合我的意思:“言妍啊言妍,你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人。”
言妍是我的名字,
念起来像是在说叠词“妍妍”。
一直以来,大家喊我都会自带一股亲切感。
尤其是高中时候的男生,贼拉爱唤我的名字,然后笑得暧昧。
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奋起一拳,将他们的头塞进课桌里。
完全就是女霸王的形象。
将他们无聊的心思通通掐死。
但现在,我面对的是我的金主老板,还是契约男友。
我穿着昂贵的晚礼服,自然也腾不出手来打他。
腾得出来也不行,
咱没这个以下犯上的胆子。
所以我揉了揉耳朵,赶快转移话题道:“你进来干嘛,是要出发了吗?”
傅斯彦靠近我,他穿了一件黑色燕尾服,气质高贵优雅,宛如舞会上的王子一般,拿出装项链的盒子。
“来为你带上它。”
项链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贴在锁骨处,冰得我一激灵。
有点重,显得我脖子长得像大白鹅。
傅斯彦被我的形容词逗到,
他弯着眉眼,嗓子里溢出忍俊不禁的笑意,呼吸拂过我的颈脖,好痒。
我好怕自己的脖子也变红了。
到时候,红脖子上套个白项圈,别人还以为姐染色了呢。
于是我等他戴好项链,立刻拉开了距离,急匆匆地往前走,说:“好渴,好渴,我要喝水。”
傅斯彦抬起的手还没放下,唇角的弧度凝固,眼底闪过一丝失落。
我跟个大白鹅一样往嘴里咕噜咕噜灌水,自然没能看见。
10.
水喝多的后果就是,我好想上厕所。
傅斯彦的老同学兼朋友,叫做莱恩。
是个瘦高的嬉皮士,摇滚爱好者。
他的妻子佩妮同样热爱摇滚,结婚宣言一结束,就抢过神父的话筒,在大礼堂里放声高歌。原本肃静庄重的婚礼,瞬间被他们变成了酒吧舞池。
来宾穿着优雅的西服礼裙,却跳着最自由散漫的舞蹈。
我看见傅斯彦被一位金发碧眼的美人拉走,那女人似乎是新娘的闺蜜,觊觎他许久。
见状,我懂事地离开现场,飞奔着跑进厕所里。
然而从厕所出来后,我就迷路了,在偌大的教堂走廊里打转。
明明喧闹的笑声和歌声就在不远处。
可我每转过一个拐角,就直面一幅人像油画。
中世纪的古老人物阴森森地盯着我,像是嘲笑迷途的羔羊,终究会落入恶狼的魔爪。
再加上略显昏暗的光线,和不知何处而来凄冷又冰凉的风。
一时间吸血鬼,狼人还有贝拉的脸在我脑子里打转。
要不我喊格兰芬多,也许哈利波特是真的呢。
善良温柔的四眼小孩或许会来救我。
但我没有等来念魔法咒的声音,反而身后的走廊里出现了渗人的脚步声。
我提着裙子往前走,
那脚步声便加速,
一下一下,像是踩在我的心上。
顿时,我什么理智也没有了,哭着往前跑,当地一下撞上死角上的毕加索仿画——《格尔尼卡》。
扭曲怪异的人物突兀地出现在昏暗的视线里,残忍与地狱惊吓住我。
我往后跌倒,落入一个火热的怀抱。
“言妍,是我。”
傅斯彦的脸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他满是担忧的表情。
像是回归海水的鱼,
我没忍住紧紧回抱住他,埋在他怀里哭:“呜呜,蛇精病,早说是你啊。”
“大半夜的,在这种地方你不出声,追着我跑,故意的吧!”
“我没有被吓到,只是被吓到了。”
“你绝对不能嘲笑我。”
我将脸上的妆和泪水全擦在他的衬衫上。
傅斯彦只是一味地抚摸着我的脊背,重复着抱歉:“是我的错,对不起言妍。”
“是我不该让你落单的。”
他的嗓音低磁柔软,怀抱也格外温暖有力。
我狠狠哭了一会,用手捏了捏他的胸肌,只听见头顶传来一声闷哼,之后是男人咬牙默默的忍受。
突然之间......就哭不出来了。
好厚实的小胸肌。
我忽然意识到了两人之间的零距离,我的腰上环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