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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守承诺的人,但他对那个东西并不放心。

  

三年期限到了以后,三舅就返回了大兴安岭,开始主要打猎维生,后来禁猎,他被安排到了林场工作。

  林场工作主要负责清林,打防火沟,日子过得清闲自在,而且他还是志愿搜救队员。

  随着大兴安岭林业资源被开发的差不多,国家开始限制树木的采伐,很多林业局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当地开始大搞旅游业,来游旅游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那些独自行动的人,由于没有丛林生存经验,很容易迷山。

  三舅的能力这时就派上了用场,他一辈子都在与老林子打交道,没有他找不到的人。

  好久没看到三舅了,我决定暑假去大兴安岭看他。

  临走时母亲一遍又一遍的嘱咐我,千万不要乱跑,到那一切都听你三舅的。

  这么多年过去,母亲还在忌惮着什么,一定是那个东西。

  我心想这次一定要问清楚,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

  坐上前往大兴安岭火车,一路上都被窗外的风景所吸引,满眼都是翠绿,心情无限美丽。

  周围的人都是去那里旅游的,大家都对这森林情有独钟。

  你听说过大兴安岭野人坡吗?

  不知道谁的问题,一下子激起了我的兴趣。

  问这个问题的是一个新年人,带着金边眼镜,那一双带电的小眼睛,一看就充满睿智,依我看他这样的打扮,就是为了容易引起女人的注意。

  他临座的是一位长相甜美的姐姐,应该三十七八岁那个样子,有着让男人把持不住的韵味,魅力十足。

  你还别说,这个问题一下子就引起了那位姐姐的好奇心,不只是她,周围的人都被这个问题所吸引,头很自然的都转向了这边,这里当然也包括我。

  男人一看,自己的计划成功了,马上开始了他的表演。

  这个野人坡,生活着大兴安岭最后的野人族,说是野人,倒不如说他们是没有进化完全的狗熊。

  他们力大无穷,手掌像蒲扇那么大,浑身长满了黑红色的毛,有些比人类还要聪明。

  他们可以瞬移,还可以侵蚀人的心智,如果不是意志坚定的人,很容易被他们所迷惑。

  别看它们长相不怎么样,但它们特别聪明,每当夜晚来临,它们就会出去觅食,最喜欢吃小孩的血肉。

  趁着小孩熟睡时,它们会抚摸他,从头到脚,如果全身都被它摸遍,那这个孩子的七魂八窍就全都被它收走了。

  即便不被吃,也活不成了。如果七魂八窍没有被全收走,这时孩子醒了,那也将成为不人不鬼的行尸走肉。

  听到这,我不禁全身竖起来汗毛!

  5.

  这时那位姐姐问到:“那这孩子还有救吗?”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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