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什么名字?”
“枝梧”
“烛?”
“......”
我是雁城东门柳俳坊一家不起眼的面馆的不起眼的老板娘。
面馆很小,生意也不好。
第一因为这个地方偏僻,少有人来。第二,有钱的人都去城中鹄鸣坊的华鹤楼,没钱的就在曹建坊扎堆吃饭,那里既便宜又大碗。
像我这种不会做生意,定价高,分量少,味道全看心情的店主,愿意上当的也只有第一次来雁城的冤大头。
当然我自己不这么觉得,还对自己的厨艺还颇为自得。
我的店原本也是开在鹄鸣坊中,虽然生意惨淡,常常入不敷出,但是耐不住我爱热闹。
在那里能看到雁城最高的城楼上灯火璀璨,能听到华鹤楼笙歌缥缈,能看到兴源街上车水马龙游人如织。
不像这里,天还没黑大街上就只能看到风卷残叶。再晚一点,就能听到一家挨着一家的关门声。
这里的一切我都不喜欢,但唯有一个好处,就是足够不起眼,足够隐秘。
大概是两个月前,店里突然来了个人,上来就让我交出什么《璇元笈》,一把大刀耍的颇威风,不但吓走了我为数不多的两个客人,还差点要了我的命。
虽然我的命与朝堂上江湖上那些兴风作浪的大人物不同,但蝼蚁尚且贪生,又何况我。
我惜财,也惜命。
所以我若真有肯定早早拱手让人,可遗憾的是我只是乱世之中一家小店的老板娘,连这种能掀起武林血雨腥风的宝贝都不曾耳闻。
他自然不信,要砸店,要杀我,我只能像一个纸团任他揉搓,拈来扔去。最后他实在没法,只好提着还沾着我鲜血的大刀愤然离去。
虽然我有幸还活着也被折腾去了半条命,脖子上的伤疤现在都还在。长长的一条,从喉咙到耳朵下面。我照镜子的时候自己也觉得可怕,于是用一条长长的白绸遮着。
我就是这么卑微懦弱的一个人,没有力气反抗,只想在这乱世中活着,就算被打的半死还暗自庆幸,好在没伤到脸。
我才十八,我爱繁华、爱热闹、爱美男。我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找一个心意相通的人,成婚生子然后过完这一生。
可是雁城已经不热闹了,只有鹄鸣坊还维持着虚假的繁华。
自那次开始,便接二连三有人来闹事,旧伤叠新伤,我终于受不了了。再怎么说我也是个如花似玉的姑娘,但他们动起手却来没有一点怜悯之心。
我不得不花重金请了城里最骁勇的武师,可与那些武林高手比起来,他们却像拿着树枝的小鸡一样被人扔来扔去。
我花钱的作用也只是从一个人挨打,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