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团”,公开宣布自己有女朋友了。
那天晚上告诉我的时候,他委屈地抱着我的腰撒娇,“宝宝,我只喜欢你一个人。”
开心的同时我感受到了压力,陆宇对我这么好,我能回报他什么呢?长得普通,身材一般,他说我可爱所以喜欢我,可爱有什么用呢?
我决定加倍对陆宇好,因为他值得。我又多找了两份兼职,我想努力赚更多的钱。陆宇上个月无意间提到他看上一双AJ,但苦于自己没有那么多钱,故而一直没买。
给他买了他一定很开心吧?我几乎已经看到他欣喜若狂的样子,我也不由得微笑起来。
兼职多了,和陆宇腻歪在一起的时间自然少了,陆宇对此很不满,他对我越来越冷淡。
有一天晚上我去篮球场找他,正好撞见一个女生踮脚吻他的场景。
我转身就走。
陆宇追过来,瞬间爆发的醋意炙烤着我的心,我勾住陆宇的脖子,陆宇热烈地回应我,他指指外面,我点点脑袋。
这在以往我是拒绝的,但今天我默认了,不仅默认,我还和陆宇去了校外最近的一家旅馆。
我害怕失去陆宇,并拼命想要留住他。
之前两人独处时我隐约对他的意图有所察觉,本想慢慢来,却没想到这一天来得如此快。
旅馆隔音很差,四周其他的声音和身下吱呀的木床共同谱出一首曲目。
我看了看头顶的陆宇,他的神情无不体现他此刻的沉醉。这就够了吧,我望向天花板。
我不懂为何陆宇如此沉迷这件事,我在其中没有感受到快乐。后续陆宇没课就会给我发消息邀我出去。
就这样,我和陆宇在一起了七年。
4
七年间,陆宇没有一次向我求过婚。
本以为毕业我们就会分手,没想到此后几年我们仍在一起。工作半年后,陆宇提出同居,同居了几年,陆宇从未和我提过见家长的事情,我们十年如一日地如老年夫妻般平淡度日。
我是个无趣的人,我认定一个人的方式就是对他好。工作后给陆宇买AJ比在校时容易得多,也不需要牺牲额外的在一起的时间。久而久之,我给陆宇买了一柜子的AJ。
家里的橡皮圈是以抽屉为单位囤的。或许是年纪上来了,我们现在合体的频率没有之前高了,不过我们在一起久了,新鲜感早已消失,说了几句话便开始直奔主题,它消耗的速度算快了。
我也不会感到无聊,我养了一只猫,就算陆宇出差不在家好几天,还有猫陪我。有时候我迷迷糊糊地想,我的生活似乎没有陆宇也行。
房子是我租的,陆宇毕业后很久才找到还算满意的工作,现在工资不高,我便不好意思问他要房租。
我自知自己没本事,毕了业就在一个小公司待到现在,目前小有积蓄。
我从很久之前就渴望家庭生活,如今租的这个房子虽严格意义上不能称作是家,但我还是很宝贝它,添置了一些喜欢的家具,认真布置规划它。
陆宇不以为意。住在一起之后,我才发现他身上有许多男人的通病,懒和不讲卫生是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