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是他二十六岁的生辰。
这天华茂县有头面的人物都来了,官贾商科,豪绅巨儒。
梅兰竹菊在生辰宴上好不得脸,那舞姿、歌喉,能比肩城西最好的戏班子。
只有我拄着木拐,安静地坐在角落。
夜幕落下,梅喜挽着王举人,兰喜挽着刘大人去了偏院。
竹喜偷偷来找我:「夫人,求你救我,我不想跟梅喜、兰喜一样。」
我问:「菊喜为何没事?」
竹喜欲言又止:「菊喜……她爹是沈云的账房,张蕴安。」
张蕴安,我是知道的,四十来岁的年纪,深居简出,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他的账房也是不允许任何人进出的。
只是他竟在沈云心中有如此地位?能保住女儿?
我救了竹喜。
我把一块用过的月信带给了竹喜,府里嬷嬷检查完她的身子,告诉沈云竹喜身上来潮了。
她逃过一劫,我却得了一顿毒打。
沈云说竹喜跟我待在一处久了,月信日子被我影响,才会在今日来潮,否则今晚竹喜是要为他伺候同僚的。
他说我不仅生不出孩子,还坏了他的大事,于是把我那条快要痊愈的断腿重新砸折了。
南存带了郎中赶来的时候,我痛得只剩一口气。
「要不,你走吧,把腰牌留下。」南存向我提议。
「为什么腰牌要留下?」
「这样你解脱了,我也没有负了沈大人。」
他的左右为难落在我的眼里。
「我知道,他在长街说我良善过人便要娶我,实际不过是看见了我这块腰牌罢了。
但他要利用的是我这个人,腰牌只是一个佐证罢了,人都不在了,牌子又有什么用?你觉得我能逃脱得了么?」
他轻叹一声,不再说话。
8.
沈云用县衙的公款开设了一间无偿饭堂,每初一十五的时候,无偿向流浪汉或者鳏寡孤独者提供饭食,其中不乏荤腥肉菜。
有同僚把他的义举汇报给了相国大人,听说相国大人感动不已,亲手书就一副“璞玉浑金”的飞白体赠与沈云。
沈云终于露出多日未见的笑颜,亲手把这幅字挂在了县衙的公堂之上。
又到十五,我向沈云提出要去饭堂帮忙,他刚得了相国的赐字,心情大好,竟同意了。
只是吩咐了南存要寸步不离地“照顾”我。
饭堂很简陋,空气里也散发着难闻的恶臭。
我到后厨的时候发现了气味的来源——成堆的狗皮和猫皮混着血水耷拉在一起。
这些竟然都是义棚收养的猫狗!
那只跟我有过一面之缘的“四角抬棺”的皮,静静躺在最上面。
我冲到外面呕吐,质问南存:「他为何打着善举的幌子,收养了它们,却把它们烹食?
甚至它们的死还为他的饭堂再得了一次“善”的表彰?
他不是说众生万物,皆是性命,不可伤害吗?」
南存道:「沈大人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