蝼蚁撼树

蝼蚁撼树 已完结

蝼蚁撼树

分类:短篇故事 作者:无字诗 更新:2024-12-28 21:59

小说《蝼蚁撼树》的故事讲述了:嫡姐大婚前,我被卖给了落水村的老光棍当媳妇。只因我曾资助过嫡姐的夫君江盛文,见过他最落魄的时候。我在落水村杀猪的第三年,位居人臣的江盛文诱惑道。【后悔吗?只要你点头,我会宠你比你嫡姐更甚。】我当然后悔,后悔没在第一次遇见他时,就杀了他。好在,这个愿望马上就要实现了。

蝼蚁撼树精彩章节:

  

人轻咳一声:“叶清露,休要怪我,来生黄泉路上,你好……”

我没让他说完,手起刀落将杀猪刀捅在他的肚子上。

然后手腕一抬,往上一寸。

刀入心脏,他再无转圜的余地,应声倒地,扑通一声。

溅出的血洒到了呆愣的曾有才的脸上。

曾有才看看地上的黑衣人,又看看我。

他吞了吞口水,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敢说,什么都没敢问。

我站起身,用黑衣人的黑衣擦了擦我那把沾血的杀猪刀,然后拍了拍瘫坐在地上的曾有才。

“有才,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

曾有才身子颤抖,不停摇头。

我转身躺回被窝,黑暗中,闷声道:“自然是死于话多。”

那一夜曾有才安静极了。

我很满意。

得势之人,最不能留见过他落魄时样子的人。

更何况,他高中状元之前,是被我养着的。

这事儿若是传出去,太不像话。

于是父亲和主母早就在嫡姐大婚前将状元郎接进了府。

对外说的自然也是状元郎承的是叶家的恩,而并非是我叶清露的恩。

即使是这样,江盛文还是狠了心要对我下死手。

记忆中温柔亲吻我额头的小哑巴,和如今气宇轩昂的状元郎重叠在一起。

让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我想江盛文大抵是忘了,我杀了很多年猪。

3

隔天,落水村上上下下都在谈论新科状元那盛大的婚礼。

“那状元郎的新娘子可漂亮!”

“那状元郎不也是,骑着大马,满面春风,威风凛凛。”

状元郎,没由来的,我忽然想到了我与江盛文见的第一面。

起初我只当自己是个孤儿,无父无母,样貌平平。

正逢新旧朝更迭,时局动荡。

连年灾祸使我不得不走出从小生长到大的村子,怀里揣着我娘临死前留给我的信物。

一路北上。

我从小就听村子里的人谈论京城的繁华。

于是我猜想只要到京城去,总归不会继续饿肚子。

逃荒的路上,我被同行的人诓骗进了京城最有名的花楼——金凤楼。

老鸨眯缝着眼上下打量着我:“啧,长这么丑,也不知当初把你买下作甚。”

她举着手中的水烟,吐出一口浓浓的白雾。

最后瞄到了我瘦弱手腕上的刀疤:“算了,你也是个可怜人,说吧,你会什么。”

我顺着她的视线摸了摸手腕上那处疤:“我会杀猪。”

老鸨轻啧一声:“得了,这么瘦,还杀猪呢,以后你就去后厨打个下手吧。”

从此之后,我便留在了金凤楼。

我就是在那时遇到嫡姐的夫君江盛文的。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没有名字,只是个给金凤楼平日里送菜的小哑巴。

4

金凤楼上上下下的人,都叫他小哑巴。

小哑巴每天跟在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头身后,虽然瘦弱,但脊背一直挺得笔直。

我看了看他细弱的手腕,又摸了摸我手腕上那块疤,没由来地对他关注多了些。

金凤楼的伙食好,对我们这些下人也大方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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